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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债业务公告2026年第167号

  2026年第七期储蓄国债(凭证式)(以下称第七期国债)和2026年第八期储蓄国债(凭证式)(以下称第八期国债)将于近期发行。根据国债发行有关规定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
  一、第七期国债和第八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、固定期限品种。第七期国债期限3年,票面年利率为1.63%,最大发行额135亿元;第八期国债期限5年,票面年利率为1.7%,最大发行额165亿元。

  二、第七期国债和第八期国债发行期为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9日。单一个人购买单期储蓄国债(凭证式)金额最高为50万元。

  三、投资者购买第七期国债和第八期国债后,可到原购买机构办理提前兑取,发行期最后一天(即10月19日)除外。

  四、投资者提前兑取第七期国债和第八期国债,按实际持有时间和相对应的分档利率计付利息,具体为:从购买之日起,持有时间不满半年不计付利息,满半年不满1年按年利率0.35%计息,满1年不满2年按0.4%计息,满2年不满3年按1.12%计息;第八期国债持有时间满3年不满4年按1.52%计息,满4年不满5年按1.63%计息。

  其他事宜按《国债业务公告》(2026年第33号)规定执行。

  特此公告。

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

  2026年9月2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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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  2026年09月30日